问题 | 兼职小时工工资多长时间结算 |
释义 | 一、兼职小时工工资多长时间结算 兼职小时工工资多长时间结算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兼职小时工工资被拖欠仲裁作出时间有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三、兼职小时工工资如何进行计算 兼职工资是由双方约定而成的,兼职可以是可以根据计时或计件的形式来确定应发工资的数额,但是兼职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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