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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由哪个部门处理
释义
    一、医疗事故由哪个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争议时,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有有争议时,对结果不服的,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鉴定申请书;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
    7.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事故如何分级
    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级,具体分为四级。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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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1: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