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
释义 | 教师也是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的,教师购买的保险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购买的,那么教师的生育保险如果要报销的话,有哪些报销的流程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教师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教师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三、生育险报销的流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或者是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就给签发医疗证; 3、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时间内,要由自己单位的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支付生育医疗费还有生育津贴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教师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相关内容,报销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报销流程才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销。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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