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转让协议是不是具有效力 |
释义 | 一、宅基地转让协议是不是具有效力 宅基地转让协议是不具有效力的。 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买卖。宅基地买卖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签订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应写明以下内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转让宅基地的土地界址、面积;变更登记办理;转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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