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机构能做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什么机构能做伤残鉴定 能做伤残鉴定的机构是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二、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的。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三、伤残鉴定后多久出结果 伤残鉴定六十天能出结果。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时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自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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