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一、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有哪些区别 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有的区别: 1.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 2.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同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哪些 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 1.意思表示真实; 2.合同主体适格,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形式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有偿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有偿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具有有偿性质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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