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对违法的行政许可事项,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既可撤销也可不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衡量各种利益后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行政许可决定被撤销时,行政机关应当赔偿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对你(单位) --------,证件号码为---予以撤销,原因如下: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5、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6、其它原因: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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