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的成因有哪些 |
释义 | 一、环境污染的成因有哪些 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环境自净。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 。 环境污染会降低生物生产量,加剧环境破坏。 ![]() 二、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多久?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环境污染罪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其实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原因造成的,它是多方面导致的结果,当然人为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因此要人类世世代代保持健康,那么从现在,此刻开始,我们人类就应该时刻爱护我们的地球。好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环境污染的成因有哪些的有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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