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劳动局需要哪些具体材料 |
释义 | 一、投诉劳动局需要哪些具体材料 投诉劳动局需要以下具体材料: 1.所在用人单位与本人相关的考勤记录; 2.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名的拖欠工资花名册;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 5.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6.本人签字的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载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相关身份信息以及工作单位住所职务等信息。 二、劳动局办理劳资纠纷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不超过60天,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三、向劳动者投诉是前置措施吗 向劳动者投诉不是前置措施。 劳动争议中,仲裁是必经程序,也就是仲裁前置。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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