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离职证明规定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离职证明规定为离职证明的出具时间、与离职有关的交接工作、用人单位对离职证明的保存年限。自动离职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 ![]() 一、《劳动合同法》对离职证明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离职证明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自动离职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自动离职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离职是什么意思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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