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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
释义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广泛存在的关系,如果想要转让债权的话,要满足相应的一些条件,一般来说,转让债权往往还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
    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转让债权,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债务人不能在向其行使抗辩权,因此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很有必要。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后果包括:
    1、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有权拒绝;
    司法实践中,债权转让通知书应当有原债权人,即债权转让人发出,因此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一定要确保债权人已经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二、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讨债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三、债权债务概括移转的形式
    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债权转让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往往会导致一个债务人不能够及时得知债务转让消息的后果。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拓展阅读
    
  • 债权转让合同模板
  • 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要件
  • 债权转让合同管辖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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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