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必须具备哪些要素才能成立 |
释义 | 一、合同必须具备哪些要素才能成立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类 合同的效力有以下四类: 1.有效合同,是具备合同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 4.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 三、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区别在哪 法律网提醒,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区别主要包括: 1.构成要件不同; 2.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 3.法律效力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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