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
释义 | 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素有: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法院判刑期限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是: 1.行为人非法运输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2.行为人非法运输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3.行为人非法运输幼苗数量较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犯罪的再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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