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
释义 |
一、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老人的房产遗嘱书应当按照以下格式书写: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1、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2、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3、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4、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 二、设立房产遗嘱有哪些形式? 老人设立房产遗嘱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公证遗嘱。公证是法定的机关对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因此,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效力最高。 (2)自书遗嘱。设立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正式文书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需要对先前所立自书遗嘱作修改的,应由本人加以文字说明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公民不能以在生前的日记中或书信里提到处分死后遗产的打算作为遗嘱,否则法律不予承认。 (3)代书遗嘱。公民请别人代写遗嘱必须由自己口述,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公民本人一起在上面签名盖章,否则,法律将认定为无效遗嘱。 (4)、录音遗嘱。公民书写有困难或不愿请人代书的,可以口述通过录音设备以录音磁带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遗嘱意愿,但在口述录音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防止录音遗嘱被人剪辑、伪造或篡改。 (5)、口头遗嘱。公民在涉及生命垂危或严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应当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法律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老人订立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是从形式上说,由于房产处理一般数额较大,且涉及到登记过户问题,因此,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公民设立房产遗嘱应当采取公证遗嘱的方式。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老人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的有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老人的房产遗嘱应当按照怎样的方式书写才具有法律效力、老人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订立房产遗嘱以及订立的房产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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