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监外执行逃跑了会怎么处理
释义
    一、监外执行逃跑了会怎么处理
    监外执行被告人逃跑了的情况下,应当立即由公安机关进行抓捕,并进行收监处理,并不得再次进行监外执行处理,犯罪嫌疑人在被司法机关允许监外执行的情况下,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二、对于监外执行有哪些具体限制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监外执行有的具体限制如下:
    1.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2.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3.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
    
    三、监外执行要交多少钱
    监外执行需要交罚金,罚金的多少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照当地的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监外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1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