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民法典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一般是从事故发生后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1.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写起诉状,并提交到法院。 3.立案,即到管辖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 4.交费,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等候审理判决,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 三、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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