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刑拘最长时间是多少天 |
释义 | 一、看守所刑拘最长时间是多少天 看守所刑拘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不可以超过一个月的。一个月之内如果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进行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七天。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进行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进行释放。” 二、看守所的人怎么见到的 看守所的人见面的流程是:向所在监狱或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需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监狱同意后与监狱方面协商安排探望时间,然后就可以探望犯人。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三、看守所多长时间结案 看守所多长时间结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网提醒您,进看守所后,不同的情况结案需要的时间不同。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诉案件,结案一般需要五个月。首先公安机关应在二个月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审查起诉。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自诉案件,被告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被告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结案。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立即释放予以结案。 引用法条: [1]《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2]《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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