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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待遇
释义
    法国是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但从它的分配制度看,法国社会日趋人道和公平。法国公务员工资的现状是:公务员平均工资高出最低工资一倍,公务员工资和工人工资大致相等。通过社会财富再分配,法国各阶层的实际收入差距更小,工资低的家庭通过再分配后的实际收入有可能高于工资高的家庭。
    法国的公务员行列可分高级公务员(相当于厅局级以上领导),中级公务员(相当于科级以上领导)和普通公务员(包括办事员、文员等)三个级别。各个级别再分若干个档次。
    法国公务员的工资管理简单高效,小学毕业就可以管理全国的公务员工资。他们的公务员按照不同的级别档次规定工资指数,最高的是812点,最低的是217点。从指数可以看出,法国公务员的最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3.7倍(从文件上看,中国公务员目前的高低工资差别为6.6倍,不包括工龄工资) 。这个指数是由法律规定的,几十年不变。法国每年确定每个指数相当于多少货币,这样一乘就把各级公务员的工资算出来了,只有知道你的职务,知道你的工资质数,任何人都能准确地计算出你的工资,各个级别的公务员的工资完全透明。例如,你是个处长,工资指数是450点,2006年每个工资质数是50欧元/年,那么你的工资就是450×50=22500欧元/年,也就是1875欧元/月。明年如果涨工资,你的处长的工资质数不变,只涨每个质数的货币值。假如明年要涨到51欧元/年,那么你在2007年的工资为450×51=22950欧元/年,也就是1912.5欧元/月。他们的工资管理就这么简单,一个乘法、一个除法。
    2003年,法国公务员平均月工资为2,460欧元/月,扣除各种摊派和税款,拿到手的净工资为2,072欧元/月。高级公务员净工资2,462欧元/月,中级公务员净工资1,753.5欧元/月,普通公务员净工资1,欧元/月,最高阶层工资比最低阶层工资高出%。同年,法国私营企业工人的平均毛工资为2,377欧元/月。可以看出,法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和私营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大致相等。2003年,法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1,215欧元/月)的%。
    法国工资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各个阶层的工资均以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Salaire Minimum Interprofessionnel de croissance,SMIC)作参照,雇员可以和雇主协商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加班须增加工资;不得有歧视行为。他们的公务员实行同工同酬,如果同一职务的公务员在不同的地区得到的报酬不同,那就是歧视,是违反宪法的,政府就要被告上法庭!
    法国的最低工资以小时为计量标准,每年上调(有时一年上调几次)。上调幅度由以下几个因素确定:1.价格指数;2.经济形势的变化;3.物价上涨情况。法国从1980年到现在的27年间共进行了53次最低工资调整,平均每年调整约两次。调整幅度从1980年3月1日的2,法郎/月(欧元/月),调整到2005年6月30日的1,欧元/月,增长了倍,平均每年的增幅为%。
    目前法国公务员的工资现状是: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出最低工资一倍,公务员工资和工人工资大致相等。世界多数国家制订工资标准都依最低工资作参照。
    中国的一些官员在进行自己的工资改革中,总盯着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的绝对工资,那样越比越觉得中国公务员的工资低。他们到外国考察回来,把对百姓有利、对自己不利的东西给“贪污”了,专讲对自己有利的,欺骗领导和人民。这种人不是智商低,而是打马虎眼。他们在谈论公务员工资改革时“趋利避害”,故意忽略西方国家的最低工资和工人工资标准,忽略西方国家不同阶层的工资差别,让自己的工资标准和西方国家公务员的绝对工资挂钩,而不是把自己的工资标准和中国的最低工资挂钩。 "
    笔者曾耳闻目睹了村官的换届选举。各候选人使出浑身解数拉选票,有拿现金买的,有送礼品的,有许诺当选后给好处的,但最公开、最多的还是请客吃饭。为了“笼络感情”,候选人挨家挨户拉选民到酒店吃饭,就像办婚宴一样,有的要连吃几天才能把整个村子的人请完,使农村出现了“家家短炊烟,户户炉灶寒”的景象。一些财大气粗的候选人还有“买断”的,就是给其他候选人一笔钱,让他自动退出选举。当没有工资的村官都这么疯狂,可见一些公务员的油水有多大!我敢说,一些具有实权的职位,不给工资、倒贴工资也有人争着干!既然我们自己承认在搞市场经济,我们可以从每年报考公务员的“疯狂”程度得出结论:我们的公务员待遇不是低了,而是高了,是因为公务员的待遇太好了(包括不少的灰色收入),才有那么多人挤破头去报考公务员;公务员不是供不应求,而是供大于求。什么时候没人报考公务员了,再考虑给公务员加薪,如果连“看不见的手”的作用都认识不到,那我们就别妄谈“市场经济”了。
    那些高喊中国公务员工资和国际接轨的人现在应该明白怎么接轨了。例如,我国规定最低工资为500元/月(现在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为300元左右),那么,把中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调整到1,000元/月,这就和国际接轨了。或者应该把中国的最低工资和国际接轨,例如提高到法国的最低工资标准1,欧元/月,也就是人民币13,735元/月,然后在这个基础再讨论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中国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法国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经验值得借鉴。首先确定全国最低工资,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绝对不应该高出最低工资一倍!把公务员分成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再分成若干档次,使最高级别的公务员工资高出最低级别公务员工资的58%左右。公务员中拿最高工资的人(国家主席)不应该高出拿最低工资的公务员(如文员)的2.7倍。这才是接轨。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G产党员是公务员队伍的主体,他们“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国公务员的相对工资总不能高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的相对工资吧!国与国之间比较公务员工资不能比绝对工资,而应比相对工资。相对工资就是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出最低工资的倍数。中国的一些官员在进行自己的工资改革中,总盯着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的绝对工资,那样越比越觉得中国公务员的工资低。一些官员到外国考察回来,把对百姓有利、对自己不利的东西给“贪污”了,专讲对自己有利的,欺骗领导和人民。这种人不是智商低,而是打马虎眼。他们在谈论公务员工资改革时“趋利避害”,故意忽略西方国家的最低工资和工人工资标准,忽略西方国家不同阶层的工资差别,让自己的工资标准和西方国家公务员的绝对工资接轨,而不是把自己的工资标准与中国的最低工资对比。一些官员还提出公务员工资要搞“3581”制度(据说一些地区在悄悄施行),即科、处、局、部级公务员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万,这样,一个处级公务员的工资就高出最低工资(按500元计)的9倍,这样计算下来中国公务员相对工资是美、法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9倍!我们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效率难道是他们的9倍吗?社会主义国家公仆的工资搞出资本主义国家这么多,人民能答应吗?
    (本文数据由法国统计局提供)
    中国公务员和外国公务员工资的比较
    根据2004年7月13日《华盛顿邮报》的报道,包括总统在内的白宫工作人员共有431名,他们的平均工资为67,750美元/年,比美国公民的平均工资高出0.8倍,美国公民的平均工资约为36,764美元/年。美国总统布什的工资为40万美元/年;副总统切尼的工资为万美元/年;紧跟其后的17位高官的工资为15.7万美元/年;布什的私人秘书埃什利·埃斯杰斯的工资为7.3万美元/年;白宫内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几十名工作人员的工资为3万—4.5万美元/年,最低的要数白宫内部的话务员和邮政人员,他们的工资只有23,621美元/年。
    以上是美国首脑机关的平均工资,如果计算全国公务员平均工资的话,美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肯定要低于白宫的平均工资,全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也许相当于全国公民的平均工资或低于全国人民的平均工资。但值得肯定的是,美国全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绝对不会超出美国公民平均工资的0.8倍!
    在一个法治的国家,公务员的权和利都要受到严格的制约,如果公务员自己给自己涨工资,这让他们听来是天大的笑话,人民是公务员的衣食父母,公务员的待遇当然是由人民制订,也就是公务员的工资标准要经过国会的批准。即使美国公务提出涨工资的法案得到批准,为了避免自己给自己涨工资之嫌,美国法律规定“利益回避”制度,即“谁提出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而是让下任官员受益,这就避免了公务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可能,也避免了公务员不干正事,天天琢磨给自己涨工资的现象。因为琢磨了半天,自己一分钱也得不到,只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研究美国宪政的人会知道,美国国会议员要涨工资,等了203年才在法律上有了个说法。这就是关于国会议员薪金变动的《第27条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就有一句话:“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No law, varying 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services of the Senators and Representatives, shall take effect, until an election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have intervened.)这个法案是1789年9月25日提出的,直到1992年5月7日才生效。作为当官的要想涨工资,首先要经过代表人民的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的批准,然后还要由全国超过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批准。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像中国,电视、报纸、电台、网络几乎每天都喋喋不朽地谈论公务员工资话题,给人的感觉是公务员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自己捞钱。中国公务员工资近些年来的增长幅度我不必多说,这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很难说准确的。根据官方的统计,2003年全国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15487元,而同时期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16024元。这个数字的可信度有多大,读者可以根据自己周围的情况判断。
    美国第1任总统华盛顿在1789年任职时的工资为25,000美元/年,可华盛顿没有领取,白干总统,分文不要。美国总统的这一工资标准一直延续到1873年第18任总统格兰特的第二任期,这时的工资为50,000美元/年,美国历史上的第1次总统加薪等了84年!36年后,美国总统第2次加薪,1909年,第27任总统塔夫脱的工资为75,000美元/年。第3次加薪是40年后的1949年,第33任总统杜鲁门在第二任期时的工资为100,000美元/年。20年后,从第37任总统尼克松开始,总统第4次加薪,工资涨到200,000美元/年。现在的第43任总统小布什很走运,一上台就赶上了总统涨工资,小布什的工资为400,000美元/年,这是美国总统的第5次涨工资。
    在美国成立217年的历史上,美国总统5次加薪,平均加薪间隔为43年6个月。再看中国的公务员加薪频率。根据官方的说法,从1985年到2003年,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进行过8次调整,18年工资涨8次,平均2年3个月涨工资一次!公务员天天忙着给自己涨工资,还怎么有精力考虑上学贵、看病难、就业、住房等问题?这怎么不让人民怀疑现在的公务员还是人民的公仆吗。
    美国总统涨工资,考虑的不是提高总统的待遇,而是维持总统的待遇,因为美元自身贬值的缘故,从购买力角度衡量,总统的实际待遇是下降的。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1美元大致相当于现在的36美元。现在小布什的工资虽然是400,000美元/年,但也就相当于1909年塔夫脱总统时期的11,111美元/年,在将近100年的时间里,按照实际购买力计算,美国总统的工资缩水近7成。难怪有人说,美国的官越当越穷。
    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农场主出身,卸任总统后,他债台高筑,不得不卖掉土地和自己心爱的藏书还债,当杰弗逊经济极其困难的消息传开之后,美国各地为他捐款16000美元,但这并不足以偿还他的债务和医疗费用。第五任总统詹姆斯·门罗也出身农场主家庭,离任总统后也像杰弗逊总统一样,卖地还债,最后连居身之地都没有了,只得搬到纽约的女儿女婿家居住,依赖女儿生活。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是个庄园主,离任总统后无法还清自己的债务,在他的遗嘱要求把他剩余的所有财产出售用以偿还债务及利息,只留给后人3柄剑,要求他的子孙们在必要时用剑保卫合众国宪法。第十一任总统詹姆斯·波尔克也是出身家境殷实的庄园主,在任总统期间积劳成疾,离任不久就去世了,妻子只得变卖庄园的土地生活,后来国会给她一笔救济金,使她勉强维持生计。第十三任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由于总统任期内入不敷出,离任时已经债台高筑,无力偿还,所幸他1858年2月获得一位富有的寡妇卡罗琳的爱情,婚后,卡罗琳替他还清了债务。克林顿总统到了后期竟连打官司支付律师的费用都没有,靠朋友捐款给他请律师。现任总统小布什也不富裕,妻子经常因为经济拮据而和他吵架。
    反思一下中国的公务员工资。我没做过调查,但从现实生活中——不管在单位还是在家庭,不管在散步还是在乘车——人们谈论最多的就是工资问题,公务员嫌自己的工资低,老百姓说公务员工资高。中国公务员的实际所得谁也说不清,因为好多公务员除了工资单外,有说不清的各类收入。我广东的一个公务员朋友说,他有两个工资单,也就是说所得工资是国家规定公务员工资标准的两倍。有的公务员还有这奖金、那津贴,名目繁多。一个朋友在开发区,每个月都收到来路不明的“红包”,开始问领的是什么钱,领导告诉她说:“不要问,知道是给你的钱就行了。” 其实中国公务员还有隐性工资,那就是高福利,如公积金、住房、汽车、公款请客、带薪休假、出国旅游等,这些开支老百姓可是自己掏腰包呀。就拿住房和汽车两项举例来说,目前副部长的住房标准是180平方米(实际大多超标),按北京地区的房价10000元/平米计算,折合人民币180万元;副部长的汽车标准35万元(实际也是大多超标)。如果汽车和住房分别按70年和10年折旧,两项合计,副部长每月将得到5060多元的实际利益,这还不包括房子的维护费用和汽车的维修、汽油费用。
    一些公务员天天喊自己工资低,不如工人工资高,可他们就是不肯离开公务员的位置。中国的公务员真是“傻瓜”,专门赖在工资低的官员岗位上。如果思维正常的公务员,他认为自己的工资不如工人高,应该辞掉公务员,去当工人;或者他说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只讲贡献,不讲报酬,那他就别天天喊自己工资低,要涨工资。如果说中国公务员工资低,为什么每年各级政府招考公务员,报名的人数是招聘人数的几百倍几千倍?!普通工人招工怎么没有这么多人报考?
    中国的公务员工资存在着一个奇怪的现象:地区差,东部发达地区工资收入较高,西部落后地区收入则较低,这极大地阻碍了西部落后地区的人才引进。落后地区本来没人想去,工资再比发达地区低,那更没人愿去了。所以,把公务员工资按地区分类,不仅违反了公民同工同酬的基本权利,也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负面影响,使人口分布更加不合理。
    其实理顺公务员工资制度很简单,我们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成功的经验。如法国,他们的公务员按照不同的级别规定工资指数,最高的是812,最低的是217。从指数可以看出,法国公务员的最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3.7倍(中国公务员目前的高低工资差别为6.6倍,不包括工龄工资)。这个指数是由法律规定的,不是公务员自己可以改变的。法国每年确定每个指数相当于多少货币,这样一乘就把各级公务员的工资算出来了,只有知道你的职务,知道你的工资质数,任何人都能准确地计算出你的工资,公务员的工资完全透明。例如,你是个处长,工资指数是450,2006年每个工资质数是50欧元/年,那么你的工资就是450×50=22500欧元/年,也就是1875欧元/月。明年如果涨工资,你的处长的工资质数不变,只涨每个质数的货币值。假如明年要涨到51欧元/年,那么你在2007年的工资为450×51=22950欧元/年,也就是1912.5欧元/月。他们的工资管理很简单,小学生就管理了,没有那么多的复杂计算,就是一个乘法、一个除法。需要说明的是,法国的工资并不是只许涨不许落,法国历史上也有冻结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或增长为负值的情况,这主要根据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公务员与普通工人的收入差距来调整。
    综上所述,中国的公务员工资改革走进了死胡同,认为改革就是涨工资,改革就是把工资制度搞复杂。这样的改革只能使政府更加官僚,使腐败现象更加严重,使政府与人民更加疏远,使社会更加不和谐。我们自己承认自己是在搞市场经济,我们可以从每年报考公务员的“疯狂”程度得出结论:我们的公务员待遇不是低了,而的高了,是因为公务员的待遇太好了,才有那么多人挤破头去报考公务员;公务员不是供不应求,而是供大于求。所以,深化公务员工资改革也要应用市场经济理论,不应该把给公务员涨工资作为改革的目标,而要把同工同酬作为改革的目标,即把工资高的降下来补给工资低的,要实行“利益回避”制度,谁提涨工资,谁不得利。什么时候没人想当官了,再考虑给他们加薪。如果连“看不见的手”的作用都认识不到,那我们就别妄谈“市场经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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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