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
释义 |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上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只要当事人是受到机动车事故的,并且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员工在上下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经专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都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请求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 三、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资料如下: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的个人申请;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证明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受害人的病历本等就医材料。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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