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盗窃罪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涉嫌盗窃罪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以下情形不予逮捕: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于逮捕: (1)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行为人自愿、合法,而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二、涉嫌盗窃罪拘留多久判决 盗窃罪刑事拘留后一般是七个月左右的时间会判刑;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三十七天,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合并计算之后应该是七个月左右判刑。 ![]() 三、涉嫌盗窃罪开庭审判需要出庭的各方人员是谁 法律网提醒您,盗窃罪开庭的时候,被告人必须到庭,被害人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不强制。法院判盗窃罪如果属于普通程序,应当有参加以下人员参加庭审:组成合议庭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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