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主体可以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释义 |
一、哪些主体可以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 1.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 1.起诉人原告主体适格,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 2.起诉人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 3.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如下: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 5.条件; 6.开庭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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