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对子女的房屋赠与能否撤销 |
释义 | 一、父母对子女的房屋赠与能否撤销 父母可以撤销对子女的房屋赠与,但是应当在变更登记之前撤销。变更后房产就属于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产赠与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赠予具体程序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缴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 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 三、房产赠与的公证手续 房产赠与的公证手续如下: 1.办理公证前已经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和接受赠与确认书; 2.携带个人身份证、赠与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申请单; 4.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公证的法律意义; 5.缴纳公证费; 6.按照程序进行公证,出具公证文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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