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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垫付工程款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垫付工程款是什么意思
    垫付工程款意思是由承包方先行垫付建设单位应当支付的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行为。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垫付工程款要公证吗
    垫付工程款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双方协商和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垫付工程款需要公证,那么就需要进行公证。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由公证机构对某些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法律文书等进行证明,可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垫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公证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垫付行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公证也可以避免后期纠纷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垫付工程款纠纷的处理办法: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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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