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
释义 | 一、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是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2.拾得人并没有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并不是导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 二、拾得遗失物与不当得利 虽然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颇有相似之处,但仔细分析,还是可以看出两者的不同。 1.不当得利之债的四个要件包括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和受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获利没有合法依据。 2.而拾得遗失物并不符合这些要件。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 三、遗失物归属与法律责任 对于拾得的遗失物,其归属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1.在我国,无论遗失人不慎的遗失物展转何处,所有人均不丧失其所有权。 2.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若不尽其招领公告等法定义务,拒不返还,则其拒不返还的行为构成遗失人受损的原因,同时也构成对遗失人物权的侵犯。 3.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是侵权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的复合。 4.遗失人得依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其一行使其权利。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请求拾得人赔偿损失。 你是否有过捡到遗失物的经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法律网评论区留言分享。同时,记得关注我们,获取更多法律知识和实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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