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意思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在双务合同当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二、合同抗辩权的特点 合同抗辩权的特点如下: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法律网提醒您,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 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它并没有否认相对人的请求权,也没有变更或消灭相对人的权利。 4.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5.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抗辩权之外,多了请求权这样一个保护层。 三、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不能形成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在同一合同中不能形成对价关系,也不能产生后履行抗辩权。 2.合同履行有先后顺序。多数双务合同的履行是有先后顺序的。有的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有的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按照交易习惯来确定先后顺序。有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先履行的一方应首先履行。如果没有先后顺序,就形不成后履行抗辩权。 3.必须是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已经履行或者已经适当履行,就失去了抗辩事由,后履行抗辩权就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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