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申请应向谁申请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应向谁申请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建房户关于使用宅基地申请书; 2.《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 3.村、组已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 4.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南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属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须附违法用地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 ![]()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对此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各地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在实践中,审批大概需要二十天左右的时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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