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需多久出结果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需多久出结果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一般最长为三十天时间出结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材料 1.身份证; 2.委托鉴定书或交通队出具的委托鉴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光片、C光片及报告单。 这些材料用于证明伤者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以便进行准确的鉴定。此外,在进行三期鉴定时,还需要依据伤者的伤情来确定具体的鉴定标准。同时,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里的三期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 三、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流程如下: 1.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交管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检鉴定完成的期限; 3.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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