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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备案需要带什么资料去
释义
    一、房子备案需要带什么资料去
    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4.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已完工交付使用,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的书面保证(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应负法律责任);
    6.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应提供单位法人(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下属企业或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出租管理的委托书,受托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委托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受托人愿意负法律责任);
    8.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没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时,来办理登记手续的共有当事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时,愿负法律责任);
    9.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书面通知承租人复印件或出租人的书面保证;
    10.转租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二、房子备案和不备案的区别
    1.法律效力:房产备案是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依据,备案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而不备案则无法证明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房屋交易:备案房屋可以进行交易、转让、抵押等操作,而未备案的房屋则无法进行上述操作,影响房屋的流通。
    3.税费缴纳:备案房屋可以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而未备案的房屋则无法缴纳相关税费,存在法律风险。
    4.公共事业配套:备案房屋可以享受公共事业配套等相关服务,而未备案的房屋则无法享受这些服务,影响房屋的生活条件。
    
    三、房子备案后可以取消吗
    法律网提醒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单方面取消。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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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