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有哪些 |
释义 | 一、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有哪些 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主要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 1.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2.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还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代为领取执行款或履行款等。 二、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 在《民事诉讼法》中,对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有明确规定。 1.一般授权:代理人只能进行常规诉讼行为,不能决定诉讼权利或实体权利。 2.特别授权:除了常规诉讼行为,代理人还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指示,决定某些诉讼权利或实体权利。 这种区分有助于明确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从而避免代理行为超出授权范围的情况发生。 ![]() 三、委托书的签署注意事项 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虽然没有固定要求,但应尽量完整表达意思并规避风险。 2.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应尽可能完备和详细,以便第三人核对相关信息和通知相关事项。 3.致送单位也应明确,以固定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并限制受托人不当行为的风险。在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方面,应明确具体,避免授权不明的法律风险。 4.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你对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还有疑问吗?如需更专业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在法律网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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