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主要基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村民因子女结婚或外来人口落户等原因,确实需要分户且缺少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2.因自然灾害、村庄规划实施或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3.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规定标准或能满足分户需要、以及出卖或出租村内住房的村民,则不得申请宅基地。 二、宅基地申请程序 宅基地申请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再次张榜公布审批结果;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 三、宅基地申请不通过情形 宅基地申请不通过的情形包括: 1.不符合年龄要求等分户条件的; 2.不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的; 3.申请新建住房但拒绝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回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4.所申请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5.将原有宅基地或住房出卖、出租、赠予或改为非生活居住用途后再次申请的; 6.原有住房被依法征收并已得到住房安置的; 7.有违法用地或违法住房建设行为未经处理的; 8.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关于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以及申请不通过情形的详细说明。 宅基地申请遇到问题?别愁,法律网法律小助手在这!留言告诉我们你的困扰,我们会给你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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