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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嫌疑人逮捕多久能判
释义
    一、嫌疑人逮捕多久能判
    嫌疑人逮捕经过法院受理至判决,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先关押在拘留所一段时间,等案件审理开庭了才知道判刑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嫌疑人被逮捕的情形有什么
    嫌疑人被逮捕的情形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嫌疑人被逮捕后可以取保吗?
    法律网提醒您,批准逮捕后是否可以取保要根据要根据是否符合取保的条件而定,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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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