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地是申请人需要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还涉及到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收取和返还,那这笔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如何管理的呢?以下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的管理活动包括保证金的交纳、收取和处理。它是取保候审保证金适用的重要环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交纳 在侦查、起诉、审判的不同刑事诉讼阶段需采用保证金形式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处于该诉讼阶段的案件承办机关根据职权责令提出。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拟就的具体保证金数额应由上述机关的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为便于执行,在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宣布责令前,应提前向其或愿代其交纳的近亲属或其他人足额收取确定的保证金现金(以人民币为法定交纳货币)。 在向其宣布《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同时,责令其本人填写《取保候审保证书》(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以保证其在候审期间履行保证义务,方可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2、收取 对收取的保证金要设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保证金专用账户,由司法机关的财务部门单列科目。 (2)保证金的收取手续应当做到凭证齐全,单据完备。具体方式可采用三联专用收据,其中:一联交缴纳人收执,一联由案件承办人附案卷,一联存财务部门备查。 (3)收取的保证金应由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按金融管理规定,逐笔及时送缴开户银行统一存储,以备提取。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交纳 取保候审要交现金,一般是由被取保候审当事人自己或家属拿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亲自到银行去交纳,然后由银行开回执给取保候审的公安局。但实践中,家属往往不清楚这些程序,一般都直接交给民警,民警交到指定的银行,银行的回执入卷存档,除了回执,银行还要开一个类似存款的收据,这个收据是交给当事人自己或家属的。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嫌疑人在取保期间如果没有反法律规定,取保候审解除后办案机关将会退还保证金,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和相应法律文书到银行就可以领取。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禁止性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无法退回。 取保候审的解除主要有三种情况。最常见的是期满解除,也就是从被取保候审那天开始计算,一年的时间届满,取保候审解除;第二种情况是取保候审期限未满但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嫌疑人、被告人虽然有犯罪行为但是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第三种是取保候审期限未满但被取保候审人已被判刑,接下来将变更为服刑,不再属于取保候审。 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的取保候审解除,都应当退回保证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的法律知识,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司法机关的财务部门管理,采用三联专用收据保证有证可查,由主管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缴开户银行统一存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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