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有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 根据《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有时间限制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有时间限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所以,对于这个施工合同的备案时间,那么一般在七天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毕了,这个在关于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管理办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这个是必须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这个需要在30天之内签订合同。 ![]()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法律网提醒,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可以转让的,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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