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律仲裁时效 |
释义 | 一、劳动法律仲裁时效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法律仲裁时效是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一期限的,将可能无法再申请仲裁。 二、仲裁时效的计算 1.仲裁时效的计算方式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2.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如果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三、劳动仲裁裁决效力 1.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是指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其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2.一般来说,一裁终局案件的劳动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书生效的期限是15天之后。 3.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有争议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你对劳动法律仲裁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同时,也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了解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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