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工与包工头之间是否存在工伤认定问题 |
释义 | 一、雇工与包工头之间是否存在工伤认定问题 不算的,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包工头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并不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雇工受伤赔偿需要的证据 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 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包括起因、时间、地点、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 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三、雇工受伤的赔偿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雇工受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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