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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解除赠与合同
释义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解除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有:
    1.赠与人撤销了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其赠与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与人;
    3.受赠与人拒绝接受赠与;
    4.赠与合同解除;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恶化,赠与行为严重影响其生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赠与公证书怎么办理
    赠与公证书办理如下:
    1.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3.提交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材料,比如合同、房产证等;
    4.公证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
    5.按照流程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么
    法律网提醒,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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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