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保证书起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私人保证书起法律效力吗 保证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保证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保证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保证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保证书的特点 (一)保证书的誓言特性 保证书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以一种较为强烈的态度向上级组织、领导或个人表决心下保证时所使用的一种书信。它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誓者形成一种制约和鞭策。所以具有誓言性的特征。 (二)保证书的单方特征 保证书一般都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上级组织或集体在收到保证书后并不作什么答复,只是根据保证者所保证的内容实施监督和检查。所以从行文方式这一角度看,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这同一般的书信来往是有根本不同的。 (三)保证书的书信体格式 尽管保证书是单方发出的,但保证书的具体行文却仍需依照一般书信的格式。另外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也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 保证书的写法 保证书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及日期四部分构成。 (1)标题。保证书的标题一般仅写“保证书”三字,有时则在“保证书”三字前写上保证内容。 (2)称谓 保证书的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书写,写明保证书送达的上级组织、领导机关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3)正文 保证书的正文一般由缘由与内容两部分构成。正文第一部分为写保证书的缘由,应以简短的文字写明为什么写保证书。第二部分为保证书的内容,一般采用分条列出的写法,写明立保证者做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观自己的保证,或保证不再犯什么错误,怎样做到不再犯此错误等等。保证内容要写具体;可实行、可检查、可监督、以使保证书起到应有的作用。此外有的保证书有结尾,结尾为致敬语。结尾也可强调一下保证的主要内容,有的保证书没有结尾。 (4)署名及日期 在保证书正文的右下方,署上立保证书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再在署名下方署上成文日期。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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