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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招摇撞骗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释义
    一、招摇撞骗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招摇撞骗案件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
    二、招摇撞骗罪退赔能减轻处罚吗
    招摇撞骗罪退赔能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关系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关系是二者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都表现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对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的,就属于是招摇撞骗罪。
    法律网提醒您,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时: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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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