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中山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判定猥亵儿童罪的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猥亵儿童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般猥亵儿童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能取保候审,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三、猥亵儿童罪的处罚幅度是如何界定的 立案猥亵儿童罪的判刑标准: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等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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