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又遇医疗事故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伤又遇医疗事故怎么办 工伤又遇医疗事故维权的方式:对工伤的部分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后发生医疗事故怎样赔偿 工伤后的医疗事故可以先与医院方协商处理,如果可以达成赔偿协议的,则按协议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三、医疗事故鉴定不服该如何处置 法律网提醒您,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有3种处理方法: 1.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可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3.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再申请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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