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挥霍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夫妻一方挥霍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1.当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挥霍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这一挥霍行为是在离婚过程中被发现的,受害方不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还可以在财产分割时要求挥霍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3.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存在挥霍财产的行为,受害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规定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二、共同财产的界定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2.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这些规定有助于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 三、共同与个人财产区分 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2.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3.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由各自独立支配。 4.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而个人财产则不予分割。 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是家庭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你还有其他法律疑惑吗?快来法律网咨询,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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