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内容: 法律依据:数量和方式: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二)房屋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或代码证,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三)核准备案或投资计划证明;(四)土地使用证;(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盖规划部门验收合格章);(六)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图纸;(七)房屋测绘成果;(八)房屋坐落证明;(九)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 申请表格: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下载中心:个人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单位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受理机关: 决定机关:办事程序: (一)新建房屋竣工测绘; (二)申请人持登记资料到登记窗口申请登记; (三)登记受理人员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并实地查看; (四)审批; (五)缮证、发证。 办事时限: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内办结登记手续:初始登记为30日。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费标准: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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