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人继承房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多人继承房产怎么处理
多人继承的财产即多人享有共有权的财产,这是一种共同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应当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产属于不可分割的遗产,首先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解决,可以采取折价、作价补偿、共有等办法进行处理。
1.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应当亲自向公证机关提交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放弃继承的,由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或者向居住地公证机关提交《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3.由死亡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表原件;
4.遗产为房屋的,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亲属关系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组成。
公证审查材料及公证申请表所有证明材料齐全后,可将证明材料及相关申请表交由承诺公证人受理。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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