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审理周期有多久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审理周期有多久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审理周期是30天。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2.保险公司去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提交索赔材料; 4.保险公司定损估价,计算和审核赔款; 5.领取保险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三、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如下: 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2.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 3.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4.发生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 5.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客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6.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发生交通事故。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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