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满足怎样的情况下才能生效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满足怎样的情况下才能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买卖合同何时开始生效 如果对于生效时间没有特殊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成立后便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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