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拆房女儿有份吗 |
释义 | 一、父母拆房女儿有份吗 父母的房子拆迁时,女儿是否有份主要取决于她是否具备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 1.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并不区分男女。 2.如果女儿是被拆迁人,或者她不属于被拆迁人但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又或者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那么她都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因此,父母拆房女儿有份。 二、拆迁补偿款分割权 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权主要涉及到与被拆迁房屋有关的人员,具体来说,以下人员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 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的房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款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父母的房产问题总是复杂又敏感,你还有其他疑惑吗?快来法律网,我们一起探讨,为你提供法律上的解答和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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