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哪些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与公安机关相同,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条,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二、禁止取保候审情形 尽管满足上述条件,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和《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禁止取保候审的情形。根据这些规定,以下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犯罪嫌疑人属于上述禁止取保候审的情形,但如果满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仍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 三、提出保证人 1.在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并确定不属于禁止取保候审情形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提交保证金。 2.这是取保候审措施的一部分,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在案件处理期间不会逃避法律追究。 3.具体的保证人要求或保证金数额将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除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还有哪些重要环节?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法律网将为你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快来探索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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