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
释义 |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客体侵害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3.主观上需要有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 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挪用资金行为,根据挪用资金的数额和情节,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的。 1.根据该司法解释,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按照挪用公款的数额标准的二倍来确定。 2.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从事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五万元,那么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标准应当为十万元。 3.但对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不能简单地适用司法解释中关于挪用公款的相关规定。因为这样做会导致罪刑不相适应的问题。 因此,对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应当根据立法本意和挪用资金罪的社会危害性,参照最相近似的挪用公款的相关条款来确定。 4.根据司法解释中关于挪用公款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不退还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因此,对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应当确定为二百万元以上不满四百万元。 ![]() 三、挪用时间与社会危害性 1.挪用资金的时间是衡量挪用资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2.对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之一。 3.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 4.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总之,挪用资金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身份、挪用资金的行为以及主观故意等。 挪用资金罪涉及的法律问题远不止这些,你对挪用资金罪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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