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未按时申报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工伤未按时申报怎么赔偿 单位没有按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之前的费用应该由单位报销。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申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三、工伤申报赔偿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申报赔偿需要的材料有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工伤伤残鉴定意见书。 4.医院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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