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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理解赠与与赠予的法律界定与区分
释义
    一、理解赠与与赠予的法律界定与区分
    理解赠与与赠予的法律界定与区分如下: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
    2.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3.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4.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5.“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
    二、赠与合同公证必备材料清单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三、赠与的合同如何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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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7:41:08